手機(網路)的愛恨情仇

手機很方便,很好用,有數不清的功能,我自己也是重度使用者。可是手機的普遍,甚至不當的使用,也帶給我困擾。

我用手機鬧鐘每天叫我起床;用天氣app看這一週要怎麼穿衣服,尤其是最近這種多變的氣候;每天搭公車都要玩一下寶可夢,但最近玩的時間越來越少,因為開始用手機讀電子書;每天都需要用手機處理工作的事;一週有好多次要用手機的網銀轉帳;每天等公車都要用公車app看還要等多久;幾乎每天都要用市圖的app查我預約的書到了沒有,或是哪天需要去還書;常常用網路查資料,例如昨天查了蘇俄作家托爾斯泰的生平還有印度的歷史;自從發現手機有內建的免費電子書可以看,坐公車的時候開始讀電子書,最近在讀的是安娜卡列妮娜。電子書最大的好處是遇到不懂的生字時,只要按住那個字,就可以查單字,例如照片一,超好用。每天睡覺前讀兩小時的書,都會開youtube聽音樂。一邊讀小說一邊喝酒一邊吃下酒菜一邊聽音樂,人生好滿足。

手機(網路)是我找書的唯一來源;我在臉書的小說討論區看評價和介紹,引起我興趣的書就先去goodread看內容和作者簡介,有興趣的就加入待讀書單;我會讀鬼地方作者陳思宏臉書的貼文,他常提到書的訊息,有興趣的也加入待讀書單,現在我的待讀書單已經長到看不到盡頭了。一切找書的行為都在手機(網路)中進行,我的生活已經不能沒有手機(網路)。

可是,手機也帶給我很多困擾;最常遇到的是搭公車時,幾乎每天都會遇到滑手機不會轉靜音的人,天龍國人自認為很高級,可是最基本禮貌都不懂。有一次去我最愛的小小間的麵線店,排隊好久終於可以坐下來吃的時候,有一對男女過來坐在同一桌,男人在看手機,沒有轉靜音。我請他轉靜音,他問我:我可以說話嗎?我不知如何回答。然後他說:我可以說話為什麼手機不能開聲音。然後他繼續看手機。我第一次遇到這種狀況,不知如何回應,打了一場大敗仗。那是我第一次沒有把我心愛的麵線吃完。經過那個事件後,我好久沒有去那家麵線店。事後我一直回想如果再遇到那種人要如何應付。我要跟他說:那全店的人只有你一個人手機沒有轉靜音,你覺得理所當然嗎?那如果全店的人手機都不轉靜音,你覺得不會造成困擾嗎?可是我覺得不管說什麼,那種人總是可以找出我聽起來絕無道理,但是他卻覺得他媽的有理到不行的理由。所以我最後的決定是換位子。如果這種情況發生在餐廳,沒有位子可換就請店家把食物打包,外帶回去吃。如果發生在坐公車,沒有位子可換,我就離開座位找地方站著。

手機(網路)的確有很多訊息可以閱讀;我習慣睡覺前讀兩個小時的書,通常上床時腦中還會想到書中的情節。有一天我家停電,無法讀書只好滑手機,沒想到兩個小時就這麼不知不覺的過了,更糟的是完全想不起來那兩個小時我在手機裡面讀到了什麼有用的資訊。這件事情對我用手機的習慣造成不小的衝擊,我決定儘量減少被動的接受資訊,儘量主動去找我想要獲得的資料。

手機(網路)的普遍還帶動了網紅。網紅就是努力的讓自己在網路出名,出了名之後就可以賣東西,只要能賺錢什麼都可以賣。例如有人大費周章的領養了一隻被棄養的狗,好有愛心,可是知名度建立起來之後,開始賣東西。我會想:那麼辛苦的去領養一隻狗,到底是真的愛動物,還是只想利用動物賺錢。又例如,有一個網紅在網路造謠總統選舉作票,造完謠後貼出坐商務艙去韓國玩的照片,不久貼出穿比基尼的照片。網紅長得漂亮身材又好,我敢說記得她穿比基尼照片的人,遠遠多出記得她造謠的人。可是造謠又如何?只要能提高點閱率就好,有流量就表示有收入。網紅的父親是大學教授,教出這樣的小孩。台灣人是這樣的,小孩在捷運殺人,父母說是小孩個人的行為,跟父母提供的教養環境無關。可是小孩得了大獎,或是做了外國大公司的大總裁,父母深深的以小孩為榮,以自身的家教為傲。

手機(網路)還有很多影片可以看。我很好奇現在的年輕人滑手機都在看什麼,坐公車有年輕人坐在我旁邊時,我會偷偷地看他們的手機,好幾次發現是在看影片,看幾秒沒興趣就滑到下一段。影片都引不起興趣,那麼閱讀文字是不是更加引不起興趣。我對讀書這件事的前途感到非常悲觀。

手機還有另一個困擾,就是跟我有互動的人在滑手機時,我不知道要如何在表達我的感受的同時,讓對方不會覺得被冒犯,不會覺得尷尬。

最後用一段話表達我對手機(網路)的怨恨:

I don’t keep a cell phone for obvious reasons – they corrode a man’s brains, shrink his balls, and dry up his semen… (The White Tiger by Aravind Adiga, the Man Booker Prize of 2008).

中譯:我沒有手機,理由很明顯 — 手機侵蝕一個人的腦袋、萎縮他的睪丸、榨乾他的精液…

說得真是棒極了。可是,我是在臉書的小說討論區找到這本書的...

我愛手機,也恨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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